有了两个孩子生第三胎罚款是多少?
请问我第一胎是双胞胎,现在想生育二胎,能否办理准生证吗?征对现在国家放开二胎政策不太清楚,如果生了要罚款吗?罚款是多少?
巫溪县尖山镇人民政府回复:第一胎已生育了两个小孩,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该网友不符合再生育条件。国家现在实行的是全面两孩政策,而不是全面二胎政策。你夫妇若再生育按照《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是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
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二十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第二十一条 有两个子女的夫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一)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经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患有非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二)其中一个或者两个子女患有遗传性疾病,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是经医学干预后,市或者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鉴定可以生育正常婴儿的。
根据《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三条 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对男女双方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一)按照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政府统计机构公布的其户籍地所在区县(自治县)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二)违法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依照第一项规定的计算基数(以下简称规定的计算基数),按照违法生育子女的人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三)一胎生育两个以上子女的,按照生育一个子女计算征收社会抚养费;男女一方无能力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其社会抚养费由另一方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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