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起 巫溪将停止登记超标两轮电动车
 
 为进一步规范巫溪电动车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切实解决电动车治理难题。近日,记者从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了解到,10月15日起,巫溪将停止登记上牌超标两轮电动车。
 
  据县交巡警大队工作人员介绍,合标电动自行车的标准为: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时速不超过每小时25公里;整车质量小于等于55公斤;蓄电池电压小于等于48V;电动车输出功率小于等于400W;具有三C认证证书。
 
  针对不符合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两轮电动自行车车主,可在10月15日前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责任保险手续复印件到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镇泉金地汇泰和桥头车驾管社会服务站或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办理电动车登记。
 
 
  十月十五日以后
 
  没有登记的电动车不允许上路行驶
 
  交巡警将依法对未登记上牌的电动车进行查处
 
  上路行驶的电动车需要
 
  有牌证 有保险 戴头盔 限一人 靠右行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