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以来,为进一步整治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巫溪公安交巡警在辖区重点路段集中警力开展酒驾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巫溪公安交巡警交通违法曝光台——酒驾篇(6月第2期)
 
  交警部门坚持高频率、全方位
 
  严肃打击酒驾、醉驾
 
  实名曝光
 
  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
 
  希望广大驾驶人
 
  以此为戒!
 
  曝光台
 
  一、2018年6月2日晚上20时许,巫溪县居民颜某劬驾驶一辆牌照为渝F3S131的小型轿车行经至巫溪县墨斗城执法点处,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大队城区勤务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测试检测仪检测:测试结果为39mg/100ml.该驾驶员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2018年6月5日早上9时许,巫溪县居民吴某东驾驶一辆牌照为渝FLS535的二轮摩托车行经至巫溪县白马大道处,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大队城区勤务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测试检测仪检测:测试结果为37mg/100ml.该驾驶员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三、2018年6月6日晚上21时57分许,巫溪县居民方某华驾驶一辆牌照为渝F7S893的小型客车行经文峰派出所处,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大队文峰公巡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测试检测仪检测:测试结果为40mg/100ml.该驾驶员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四、2018年6月8日晚上21时48分许,巫溪县居民黄某龙驾驶一辆牌照为渝FAS881的小型轿车行经至巫溪县春申大道处,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大队城区勤务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测试检测仪检测:测试结果为39mg/100ml.该驾驶员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巫溪二手汽车市场
 
  五、2018年6月11日晚上21时11分许,巫溪县居民曹某洪驾驶一辆牌照为渝F8S587的小型轿车行经至巫溪县S201省道宁厂路段处,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大队宁厂公巡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测试检测仪检测:测试结果为32mg/100ml.该驾驶员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六、2018年6月11日晚上21时03分许,巫溪县居民代某明驾驶一辆牌照为渝FSN102的小型轿车行经至巫溪县前进桥路段处,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大队城区勤务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测试检测仪检测:测试结果为35mg/100ml.该驾驶员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巫溪装潢公司
 
  七、2018年6月13日凌晨3时12分许,巫溪县居民夏某建驾驶一辆牌照为渝C688A9的小型轿车行经至巫溪县人民医院处,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巡警大队城区勤务中队执勤民警依法查处。经民警用呼吸式酒精测试检测仪检测:测试结果为72mg/100ml.该驾驶员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巡警提示】
 
  从2011年5月1日醉驾入刑以来,酒驾得到了有效地遏制,但是仍有一些驾驶人以身试法。接下来就给大家算算酒驾的违法成本有多大。
 
  饮酒驾驶(当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时,属于酒驾)
 
  直接成本:驾驶证记12分 + 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2000元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 + 2000元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时,属于醉驾)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处15日拘留 + 5000元罚款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p#分页标题#e#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
 
  直接成本:约束至酒醒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驾或者醉酒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
 
  直接成本: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吊销机动车驾驶 + 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后,巫溪交巡警在这里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为了自己和家人生命安全,拒绝酒驾,守法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