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全县2021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防因大量人群流动引发疫情规模性输入和聚集性爆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重点人员管控
 
1.境外来巫返巫人员。返乡前应告知当地村(社区),返乡后主动向村(社区)报备登记,严格执行“14+7+7”管控措施。第一入境地为重庆的,自入境之日起,首先在渝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隔离后闭环转运回巫,返巫后继续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落实“核酸+抗体”双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返回居住地实行7天自我健康管理,期间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聚会活动、不到密闭的公共场所。第一入境地为国内其他省市的,在入境地完成14天集中隔离且入境时间不满28天的,能提供解除隔离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仍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自我健康管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参照重庆入境人员管理。
 
2.国内中高风险区来巫返巫人员。返乡前应告知当地村(社区),返乡后主动向村(社区)报备登记。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高风险地区、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的来巫返巫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落实2次核酸检测。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风险地区来巫返巫人员,查验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阴性证明的,集中隔离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能够提供阴性证明的,实施为期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期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聚会活动、不到密闭的公共场所,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
 
3.国内低风险地区来巫返巫人员。2021年1月28日(以抵达目的地时间为准)春运开始至3月8日春运结束期间,所有返回我县农村地区的人员(包括:1.跨省返乡人员;2.来自市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区县的返乡人员;3.市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需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返乡前告知居住地村(社区),返乡后12小时内向村(社区)报备登记,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一次核酸检测。若没有核酸检测证明,必须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基础上,立即自行前往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执行上述管控要求。核酸检测费用自理。
 
4.重庆市内区县来巫返巫人员。目前重庆市所有区县均为低风险区,除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外,其他人员暂不需要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严格重点场所监管
 
5.公共场所管理。商超、市场、酒店、餐馆、车站、景区、学校、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要配备防疫物资,严格落实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环境消杀等防控措施。
 
6.公共交通工具管理。出租车、网约车、城市公交、市内及省际班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要定期通换气和清洁消毒,严格落实工作人员、驾驶人员每日健康监测、驾乘人员戴口罩、实名购票等。
 
7.医疗机构管理。预检分诊、发热病人筛查点、发热诊室、发热门诊规范做好发热病人分诊、筛查、留观、转诊、治疗,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严禁收治发热病人。    
 
8.药店、诊所管理。严格“一退两抗”药品管理,倡导不在药店购买退烧、抗病毒、抗菌素类药品;若有购买者,药店必须对购药对象进行实名登记,并于当日上报县市场监管局和辖区村(社区),纳入社区健康管理。
 
三、严格重点环节管理
 
9.严格审批监管各类大型活动。一律取消集体团拜和大型联欢、聚集聚会等活动,暂不审批人员密集型活动,严格审批文艺演出、展览展销。确需举办活动的,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严格控制参加人数、落实防控措施,举办50人以上活动的,必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严格落实。
 
10.严格物流行业管理。接收来自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货物、快递包裹等必须由快递物流公司按规范进行预防性消毒,落实核酸抽检。   
 
 11.严格冷链物品管理。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禁销售无“三证一码”(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渝溯源码)的冷链食品。
 
四、严格落实个人责任
 
 12.禁止操办无事酒。禁止操办和参加乔迁、开业、开工、满月、周岁、生日、升学、参军等各类宴席。乡镇(街道)、纪检、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联合对违规举办“无事酒”的,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13.提倡婚丧嫁娶从简。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按照相关要求严控参加人数,婚嫁宴席提前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批,丧事活动及时向村(社区)报备,并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境外回国未满28天,外省市和市内重点行业来巫返巫未满14天,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不得参加。    
 
14.加强个人防护。养成并保持勤洗手、多通风、1米线、掩口鼻、不聚集和公筷制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进入公共场所、参与室内公众活动必须佩戴口罩。不购买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新冠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渝溯源”的“四无”进口冷链食品。
 
15.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凡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嗅觉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早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医。
 
16.减少人员外出流动。提倡就地过年,减少旅途风险,减少走亲访友,避免途经或前往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春节期间公职人员确需外出到其他省市的,必须向所在单位报备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17.疫情防控政策咨询。县委政法委社区排查咨询:023-51523161;县卫生健康委防控政策咨询:023-51524002、023-51524319;县疾控中心防控知识咨询:023-51528053,023-51521929。
 
 本通告从发布之日实施。
 
巫溪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28日